关于领取博士准考证的通知
2015-03-16
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(已在网上缴费且已提交纸质材料)须在2015年3月20日(上午9:00—11:30;下午14:30—17:00),携带相关材料,到我校青岛校区研究生院(行政办公楼601)进行复核报到,领取准考证。
考生携带的材料包括:(1)本人身份证原件、(2)硕士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(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)、(3)本科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(应届硕士生、同等学历人员须提供)。
完成报名手续的考生(已在网上缴费且已提交纸质材料)须在2015年3月20日(上午9:00—11:30;下午14:30—17:00),携带相关材料,到我校青岛校区研究生院(行政办公楼601)进行复核报到,领取准考证。
考生携带的材料包括:(1)本人身份证原件、(2)硕士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(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)、(3)本科学历、学位证书原件(应届硕士生、同等学历人员须提供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