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博士考生须知
2015-03-17
1.考生凭“准考证”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,自觉接受身份验证核查、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,并对号入座,入座后将上述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,以便检查。
2.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。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。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,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。
3.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。
4.考场安装有钟表,并为考生提供考试文具,包括2B铅笔、橡皮、中性笔、小刀、胶水和直尺。考生不得携带文具、手表、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(如手机等)或有存储、编程、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。
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、报纸、稿纸、图片、资料进入考场(开卷科目除外)。
5.考试地点设在南教楼,考前注意查询具体考场。
6.考生应按规定在指定位置准确、清楚填涂姓名、考生编号等信息。外语答题卡准考证号填涂考生编号的后13位(42551********)。凡因漏填、错填或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卷结果的,责任由考生自负。